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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监督和考核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浏览次数:字体:[ ]

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监督和考核情况自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自查内容

(一)使用编外用工的岗位、数量和人员结构情况。

(二)编外用工岗位职责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编外用工风险排查,人员岗位交流情况。

(四)编外用工管理与考核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

(五)编外用工人员的考勤情况。

(六)编外用工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1011日—1013日,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编外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整改落实

1014日—1018日,各部门、单位针对自查中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三)材料报送

部门、单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2017:00前报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把自查工作做细、做精、做实。要做好政策宣传与沟通,及时调度自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的原则上要轮岗,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必须要轮岗。轮岗首先在部门、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若部门、单位内部无法安排轮岗的,由学校研究后统一安排。

(三)各部门、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情况表》(附件1)和跨部门轮岗的《编外用工人员轮岗申请表》(附件2)应于101517:00前交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缪老师

联系电话:82626726

地址:千山校区办公楼206

电子邮箱:sdtvurs@163.com

 

附件:1.编外用工人员情况表

      2.编外用工人员轮岗申请表

 

                                   人事处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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