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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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师资队伍管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评选的2名骨干教师、3名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2018年评选的3名骨干教师、2名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学任务、教学竞赛、学术讲座、课程类建设、科研任务等内容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附件1)《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2)。 2.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负责初审,填写初审意见。 3.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任务、教学竞赛、学术讲座、课程类建设等内容的完成情况,科研处负责审核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学校学术委员会和人事处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期满工作审议并量化考核。 4.期满考核合格,报销发展资助经费的60%。 5.非个人主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个人提出延缓考核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可推迟考核时间,缓发资助经费。 四、材料要求 1.任期和培养期内工作总结; 2.《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3.教学、科研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由各部门负责审核;工作总结、考核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三份,交人事处206室;电子文档以“姓名+2017年/2018年+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dtvurs@163.com; 4.材料提交时间截止10月18日17:00。 联系人:邹老师 缪老师 联系电话:82626726
附件:1.《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 2.《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山东开放大学 2021年9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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