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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数智就业” 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7浏览次数:字体:[ ]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试点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6号)、《中共山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人才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市、区)数字人才赋能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征集首批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征集首批专家服务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自愿加入专家服务团并为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发展贡献时间、经验和技术等资源,且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参与相关活动和任务。

3.熟悉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或信息化发展动态和趋势,能够将数字化手段与就业服务工作融合。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专家履职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条件

高校、科研机构等从事人工智能应用、数据模型设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研究等工作,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授、专家,在学术研究与就业实践结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技能相关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培训等公益活动。

(二)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方面专业咨询、实践指导、项目策划、评审论证等工作。

(三)对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措施及项目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研究山东省开展的“数智就业”服务政策制定、创新事项等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省际间、区域间“数智就业”服务交流、展示、观摩等活动。

(六)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品牌打造,开展“数智就业”服务专题研究,推动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技术解决方案和标准化服务模式。

(七)其他有关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的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一)申请。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审核。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确定专家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将审核通过的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大数据局颁发山东“数智就业”专家聘用证书,聘期三年,并纳入山东“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统一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专家服务团成员应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提供服务,对所知悉的涉密咨询事项和资料保守秘密接受监督和管理;除参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的活动外,均不得以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的名义发表公开言论或参加社会活动。

(三)申请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姓名+职务(职称)”为文件名于51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rsc@sdou.edu.cn。申请材料包含《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附件1)、《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PDF版本。

  人:缪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82628671    82626726

 

附件:1.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

2.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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